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散装风干肉销售行为的通知
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稀土高新区食药工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散装风干肉销售,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大经营者利益,擦亮“包你满意”“包你放心”营商环境品牌,为诚信包头助力添彩,现就规范散装风干肉经营行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销售散装风干肉,必须将“猪肉干”和“牛肉干”分区售卖,并在显著位置粘贴“牛肉干”“猪肉干”标识。
二、使用的容器、外包装上,必须明确标识“风干牛肉”或“风干猪肉”,不得使用引人误认“风干肉”字样。
三、经营者出具销售票据,必须规范填写“风干牛肉”或“风干猪肉”,不得含糊填写“风干肉”品名。
四、经营其他散装风干肉制品的按上述要求执行。
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食药工商局)要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辖区内散装风干肉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