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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6月26日,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领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的1批次国抽任务,此次抽检为监督抽检,经过抽样检验,乐果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芹菜;生产日期:2023年5月24日;抽样基数:7kg;检验不合格项目:乐果;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包头市永辉商业有限公司有方生活广场分公司已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门店整改内容,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9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