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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昆区某厨具批发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案
时间:2024-07-29 09:15:38    作者:于子健    来源:包头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昆区某厨具批发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案

 

2024年5月15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昆区某厨具批发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液化石油气调压器37个、液化石油气中压减压阀4个、燃气灶具38台;没收违法所得143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4月3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昆区某厨具批发部在售的部分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中压减压阀产品本体上未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生产厂址,部分燃气灶具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执法人员在现场依法对不符合要求的燃气灶具及相关用品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易造成燃气泄漏而引发的燃气事故,危及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必须从严惩处。该案件的查办,进一步强化了燃气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警示教育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用气意识,普及燃气安全知识,预防燃气事故发生,有力地震慑了潜在不法分子,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