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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土默特右旗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明沙淖某农资服务部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90元、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6月5日,土默特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农用地膜抽检结果,对明沙淖某农资服务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销售不合格地膜问题。经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地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土默特右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不合格农用可降解地膜往往因材料成分、生产工艺等原因,导致其降解时间远超预期,甚至部分产品根本无法降解。这些地膜长期滞留于主壤中,会破坏土壤结构,影响作物根系生长,降低土壤肥力,进而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查处销售不合格农用可降解地膜的案件,能够有效减少这类产品进入市场,保护土壤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