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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包头市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案
时间:2024-09-18 16:01:11    作者:东河区市场局    来源:包头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包头市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案

2024830日,东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包头市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987.25元、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当事人案值金额较大,涉嫌犯罪,2023912东河区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送给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2024710日收到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撤销案件决定书。2024722日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东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机动车添加不合格成品油,会对车辆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可能带来车辆和人身安全隐患。同时,不合格汽、柴油燃烧产生的尾气含氮、硫化物等多种废气,造成大气污染。该案的成功查处,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制假、售假的嚣张气焰,有力震慑制售劣质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