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包头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包市监发 (2021)369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全面加强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编制了《包头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经包头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包头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12月22日
包头市“十四五”知识产权
保护和运用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包头市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全面加强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订本规划。
“十三五”时期,包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展大局,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努力建设更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事业新高地,各旗县区知识产权工作特色鲜明,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呈现新局面,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包头市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专利申请量质并举,创新活力显著增强。优势产业专利资产储备为包头市增强产业集群创新引领力奠定了基础。截至2020年底,包头市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等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均在内蒙古自治区排名第一位。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是同期自治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的2.41倍,全市有效注册商标同比自治区有效注册商标高出2.5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包头市“十三五”规划目标值。
知识产权多元化保护体系初步建立,营商环境、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开展了知识产权执法“铁拳”“龙腾”“昆仑”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电子商务、进出口“年货节”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十三五”期间累计查办案件近400件,涉案金额50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率先在自治区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制度。
联合中国银行推出“知识产权贷”信贷产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过3亿元。促成自治区首单企业专利保险和全市首单商标保险。培育“金翠九源”区域公用品牌,指导达茂旗围绕“达茂草原羊”打造畜产品区域品牌,推动固阳县通过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造“固阳八宝”农产品区域品牌。在稀土高新区启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开展稀土永磁、稀土抛光等重点产业领域专利导航分析。“十三五”末期,稀土高新区创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昆区创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土默特右旗创建为内蒙古自治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试点县,包头市共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25家。
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鼓励支持成立和引进专利代理机构的通知》《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大监管力度,扶持和帮助专利代理机构在包头市设立分支机构2家,培育本土知识产权代理机构1家。在全市各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12个重点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知识产权指导服务站,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咨询等服务活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和创新驱动能力。
编制包头市知识产权白皮书,向社会公布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活动,设立宣传展板、真假商品对比和咨询服务台,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意识。率先在自治区选拔建立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执法骨干人员库,共选拔105名知识产权业务执法骨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针对不同主体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努力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包头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但是知识产权事业仍面临着巨大挑战: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有待提升。包头市基础专利、高价值专利组合较少,不足以支撑包头市的产业升级,创新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商标品牌意识、版权保护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农畜产品品牌价值仍有提升空间,驰名商标申请、地理标志推广运用和品牌建设及版权工作仍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待改善。维权赔偿低、取证难、周期长、效果差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互联网等新业态侵权情况的出现,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挑战。快速维权体系还不健全,尚未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执法人员数量少、能力素质不高等问题突出,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尚不成熟。包头市知识产权运营尚处在起步阶段,质押融资方面虽有突破,但知识产权融资渠道不多、不畅,成果转化支持不足,缺乏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和人才紧缺。包头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较少,存在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培育和引进一批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需求迫切,需要继续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各旗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不足,知识产权服务队伍和执法队伍亟需人才补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国务院、自治区《“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包头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重大发展战略作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综合治理效能,努力建设一流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为包头市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建设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显著提高,创新要素集聚,转化运用渠道畅通,保护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健全,高端人才汇聚,知识产权对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作用充分彰显。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高。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决策机制基本建成,产出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全市高价值发明专利量、商标注册量、地理标志数量、作品著作权登记量稳步增长,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断提高。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质量知识产权、高价值专利储备量稳步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增强。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监管执法工作成效显著,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全市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更加浓厚,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成国家稀土产业和军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点培育和扶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扎实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加大商标、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培育力度,地理标志对农牧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有效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效益切实提高,探索形成包头市知识产权引领经济发展的特色路径。
——知识产权发展生态显著优化。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增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备注 |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2.04 | 4.1 | 预期性 | 按照年均增长率15%计算 |
专利授权量(件) | 3040 | 8000 | 预期性 | 按照年均增长率21.35%计算 |
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件) | 28266 | 62000 | 预期性 | 按照年均增长率17%计算 |
地理标志数量 | 18 | 26 | 预期性 | 按照年均增长率7.63%计算 |
版权登记数量 | 200 | 356 | 预期性 | 按照年均增长率12.22%计算 |
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亿元) | 3.17 | 10.7 | 预期性 | 按照年均增长率27.5%计算 |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案件量 | 70 | 214 | 预期性 | 按照年均增长率25%计算 |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数量(人) | 120 | 241 | 预期性 | 按照年均增长率15%计算 |
稀土产业规上企业专利拥有率(%) | - | 100 | 约束性 | - |
重点农牧企业、服务企业商标拥有率(%) | - | 100 | 约束性 | - |
制定出台《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围绕稀土、军工、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推动高价值专利运营,实现市场与技术的衔接。建立以质量和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制度,激励高价值专利创造。统筹强化高价值专利全链条保护工作,制定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激发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活力,支持高校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平台和试点示范建设。依托内蒙古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对专利技术及其潜在商业价值开展评估,帮助高校科研院所在技术转让、许可、技术作价投资时作出合理的价值判断。鼓励支持高校院所将专利转化效益作为考核指标,加大对高价值发明专利的扶持力度,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申报中国专利奖。鼓励高校和企业建立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鼓励企业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考评模式,强化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在创新绩效评价机制中的导向作用。鼓励事业单位建立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加大高质量知识产权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评估认定中的比重,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
专栏1 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 |
1.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企业或园区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培育转化一批专利成果,提升创造质量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2.对已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的资金支持。维持专利权满10年以上的有效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对已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000元的资金支持。 3.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4.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申报国家级、省级专利奖,以及参评国家级、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相关评选。 |
坚持全球视野,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建立重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目录,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储备,推进科技规划与知识产权事务协同。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科研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作用,引导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制定和修订,探索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业品牌化的有效途径。加强对海外专利申请授权、马德里商标注册流程的指引,引导创新主体积极参与海外知识产权布局。
鼓励涉农涉牧旗县区挖掘有特色、高品质的农牧产品进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农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加大植物新品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蒙医药)、老字号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做好作品、软件著作权登记。
鼓励创新主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深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形成创新型企业发展梯队。建立企业高价值专利数据库,加强对高价值专利的跟踪评估,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充分利用工资总额、股权激励、分红权激励等分配激励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深入实施包头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通过优势培育、试点示范、专利清零等方式,培育一批多类别、多地域、多层级、多用途的高价值专利。加大稀土高新区国际专利申请力度,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培训与座谈,鼓励企业运用各国专利制度保护技术成果,进一步开拓、占领国际市场。
专栏2 知识产权强企工程 |
1.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具备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鼓励支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专利预警、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工作,形成知识产权运用示范效应。 2.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能力,支持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为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提供指导帮助,提升国际专利布局意识和能力。 3.鼓励和支持企业申报中国专利奖、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商标金奖,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
制定出台《包头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建立包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包头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等法规修订工作,并增加专利行政保护的条款,明确专利行政保护的分工和管辖。构建以“绿色专利”为导向的政策支撑,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完善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领域保护政策。健全中医药(蒙医药)保护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包头老字号等传统文化、传统知识领域保护办法。建立包头市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审判公信力,提升知识产权诚信建设。加强创新成果、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审判惩治力度。严厉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探索改进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方式,试行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能力,编制新业态新领域典型案例分析。完善落实知识产权全面工作机制,推行并完善专家陪审员和技术调查官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诉前保护制度,探索推行“三合一”审判机制,提高审判质效。探索建立包头市知识产权法庭。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研判和决策水平,提高办案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建立重点企业名录库,形成重点企业精准保护模式。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侵权风险排查体系,加强源头治理。严查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犯著作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开展重点作物重点品种维权试点,探索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有效方式。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强化专项资金和人员编制保障。积极推进互联网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运用,搭建知识产权智慧监管平台,推动执法监管制度信息互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产品来源信息收集工作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多发地区和重点领域的监控,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推行知识产权行政“三项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落实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重点管控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优质高效开展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
专栏3 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工程 |
申请组建中国(包头)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内蒙古(包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建立旗县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及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争取在昆区等具备条件的旗县区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加快推动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等重点区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建设。 |
(1)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
加强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加强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部门间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形成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调解、仲裁机构等部门密切配合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级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全市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合力。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打击进出口货物侵权违法行为,加强关地、关际执法合作。
加强包头、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五市”知识产权区域执法协作,逐步形成辐射周边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联动体系,加入全国性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体系。推进盟市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执行协助、联合执法保护、结果互认共享。建立包头市与发达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协作保护区外的相互联动。
(2)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有效落实知识产权民事诉调对接机制和知识产权行政纠纷人民调解员制度,成立包头市仲裁委知识产权分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仲裁业务,利用仲裁与调解等手段为创新主体提供多元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解决渠道。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牵头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组织企业共同应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支持成立包头市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加强知识产权行业自律,完善行业信息沟通机制。探索建立侵权损害评估制度,培育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机构。
(1)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互联网、电商平台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监测和查处,引导电商平台经营者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网络监管,指导属地各类网站规范管理,要求网站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屏蔽或断开盗版网络链接,停止侵权信息传播。完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智能监管、侵权线索收集、违法事实初步鉴别、侵权证据采集等新型执法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平台建设。
(2)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
加强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的对接,积极争取设立包头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构,引入海外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提升我市企业应对侵权风险的能力。探索构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跟踪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热点案件,把握海内外知识产权动态,做好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与报送、纠纷应对的咨询与指导等工作。组织包头市各类社会团体建设海外风险防控信息防控平台,拓展与海外行业协会、商会、社团等的交流合作。积极联系申报地或联合执法地海关,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有效助力各类社会主体提高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制定出台《包头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调整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更大力度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并做好与现有科技、金融、税收、中小企业等政策衔接。对于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安排、奖项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大力发展价值评估、交易经纪、保险信托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新业态,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商业化服务机构,支持从事技术交易、评估、投融资、信息咨询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发展,促进专利技术成果与资本有效对接。成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吸引社会投资力量参与,重点投向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及产业化项目。鼓励行业、产业联盟企业组建专利联盟、技术标准联盟,建设、共享专利池。
搭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国家稀土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军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特色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按照产业特点构建具备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评估评价标准体系,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和转化运用。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为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提供便利,在平台开辟地理标志专区,拓宽优质特色农牧产品销售渠道。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包头稀土)网络分平台”升级,聚焦稀土产业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强化运营服务功能,推进创新资源配置与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相匹配。
鼓励设立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完善知识产权质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广知识产权保险和“知识产权贷”专属信贷融资产品,拓宽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渠道,加快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探索引入知识产权投资基金、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多种方式丰富知识产权融资范围。
探索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新模式,推动商业银行出台相应的金融产品。鼓励保险资金进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建立风险共担机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支持中小企业扩大知识产权融资规模。探索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等新模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决策机制,推广应用《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将导航分析成果融入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探索建立并实施专利密集型产业产值统计制度和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探索建立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机制,鼓励稀土产业规上企业申请认定。加强专利导航专家库建设,培育专利导航人才。立足包头市军工企业优势,加强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应用,促进解密国防专利转移转化,加强国防专利运用效益。
专栏4 专利导航示范工程 |
1.围绕新材料、现代能源和装备制造等三大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关键技术领域,组织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加大核心专利技术研发力度,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专利瓶颈,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2.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产业布局导航,积极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3.鼓励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实施一批研发立项类、人才管理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打造5个以上国家专利导航示范项目。 |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企业争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商标品牌的产品打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提高自主品牌价值,提升国际知名度。以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为依托,培育形成若干行业性商标品牌集群。以各类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农牧业产区、服务业聚集区为依托,鼓励商标品牌抱团发展、板块式发展。支持和引导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包头受理窗口,进一步优化商标服务。
专栏5 商标品牌建设工程 |
1.推动制造业商标品牌发展。积极引导钢铁、装备制造等产业提升品牌价值和美誉度;积极培育稀土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可再生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军工等产业商标品牌;重点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塑造“包头制造”新优势。 2.推进优质特色农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依托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业协会,联合农牧民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一批市场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的优质特色农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知名品牌。以打造“金翠九源”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创新发展优质特色农畜产品商标品牌。 3.加快培育服务业商标品牌。以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领域为重点,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知名商标品牌服务企业(集团),培育和发展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业商标品牌,充分挖掘和培育以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商标品牌,运用品牌产业的理念和市场手段经营文化资源。 |
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特色地理标志产品,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机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创意、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专栏6 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
1.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围绕“固阳八宝”、“达茂草原羊”等特色地理标志农畜产品,引导企业积极申请、规范使用地理标志,重点扶持一批地理标志产业化龙头企业,探索建设以发展地理标志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2.试点发展“标志-产品-品牌-产业”发展路径,推广“公司(产业联盟)+商标(地理标志)+专业合作(农牧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广农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示范、特色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培育一批市场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的优质特色地理标志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知名品牌。 3.支持和鼓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用过程控制、产地溯源等先进管理方法和工具,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有效支撑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 4.推动地理标志与互联网、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搭建农畜产品营销推介平台,结合展会、电商平台、新媒体等平台,多措并举共同推广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地理标志产品市场流通和品牌提升。 |
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建设面向本地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设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提高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依托包头市知识产权大数据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商标信息检索,技术情报分析,创新情报推送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好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各旗县区知识产权指导服务站的职能,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服务指导,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的协作共享。依托稀土高新区等重点产业园区,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科技、经济的深入融合。加快建设包头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专题数据库,依托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内蒙古科技大学,设立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用足用好扶持奖励政策,引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重点扶持担保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健康发展,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加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力度,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争取场地、资金支持政策,吸引外地知识产权机构来包头市开设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制定知识产权服务规范,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评价机制,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专栏7 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工程 |
1.对引进和新开办的有资质的知识产权(专利)代理、评估、技术交易等服务机构,经评估给予10万元开办资金支持;经认定成为国家示范机构的,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对于包头市知识产权(专利)服务机构,辅导企业、高校或科研单位通过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定的,或辅导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获得中国地理标志的,或辅导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对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1-5万元不同额度的资助。 3.对促成知识产权交易达到指定金额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资助。 |
(2)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
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监测,严厉打击无资质代理、非正常申请等违法违规代理行为。不断完善知识产权“黑名单”制度,推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开展信用分类管理和信用评价。
(3)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知识产权服务融入行业联盟、产业联盟,鼓励以服务机构作为纽带促成产业联盟内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研究编制人才培育计划,加快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采取引进知识产权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才、与条件成熟的院校合办知识产权专业定向培养知识产权人才两种方式扩大知识产权工作队伍。出台知识产权人才奖励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投身知识产权事业,培养复合性、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充实知识产权队伍。配置充足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到“十四五”末,市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配备15名以上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员达到30人。市五区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专业人员5人、每个市场监管所2人,外五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专业人员3人、每个市场监管2人。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能力培养,分期分区开展轮训,鼓励跨区域交流学习。扩大知识产权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人才的作用。
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体系,带动全市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探索建立新媒体知识产权文化展示和教育平台;促进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积极推动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推进自治区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建设。重点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公检法司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家、科技从业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力度。
围绕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鄂乌地区知识产权资源,构建协同发展的知识产权体系。积极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等城市群产业转移,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聚区,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支持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培育世界级稀土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创新合作模式,以区域协同创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协同发展、人才聚集和成果转移转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知识产权高地,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结合包头市全面深度融入“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和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等开放平台的发展需求,以中蒙博览会、中国包头·稀土产业(国际)论坛、中国陆上装备博览会等活动为契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支持国家稀土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强与WIPO技术与创新支持内蒙古中心(TISC)的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平台资源为重点产业开展知识产权数据挖掘、专利信息检索等服务,引领稀土产业创新发展。积极探索与海外科研高校的协作模式,提升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运用能力。拓展海外专利布局渠道,推动专利与国际标准制定有效结合,积极推进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
全面坚持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领导,进一步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抓住关键重点、创新工作举措、破解痛点难题,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提升,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切实推动规划在全市有效实施。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强化知识产权、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间的政策配套协调,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信贷为支持、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
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划实施评估标准,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绩效评估,确保规划举措落细落优。加强知识产权指标统计监测,完善知识产权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反映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等方面指标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