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事项公示〔2023〕078号
发文时间: 2023-12-21
资料来源: 包头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事项公示〔2023〕0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按照《包头市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验收标准(暂行)》对以下企业实施了现场审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1日2023年7月2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472-5501503
电子邮件:btyhl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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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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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包头市鑫康佰馨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山区印象城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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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万科印象城C05JL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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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斌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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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王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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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凌海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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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
零售(连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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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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