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佳节临近,为保障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元宵节,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以下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关注食品安全,守护“舌尖上的幸福”!
选购元宵需谨慎,认准正规渠道
选购元宵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查看包装信息:选择预包装产品时,仔细检查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及贮存条件,包装应完整无破损。
2.慎购散装产品:购买散装元宵时,需确认容器标签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避免购买来源不明或露天售卖的食品。
3.警惕“网红”产品:网购元宵应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及资质齐全的商家,收货后及时检查产品状态,拒收变质或超期商品。
4.特殊人群注意:高糖、高油馅料的元宵需适量食用,尤其是老年人、儿童及糖尿病患者应控制摄入量。
储存食材需规范,避免交叉污染
元宵节期间食材需求量大,储存与处理需规范:
1.生熟分开:生鲜食材与熟食应分开存放,加工时使用专用刀具和砧板,避免交叉污染。
2.按需购买:蔬菜、水果、肉类等食用农产品宜按需采购,优先选择新鲜产品,避免囤积变质。
3.冷藏保存:未及时食用的元宵(汤圆)需按包装说明冷冻或冷藏,开封后应尽快食用。
安全用餐,文明过节
1.家庭自制:自制元宵时,确保厨房环境清洁,食材处理彻底,馅料应煮熟煮透。
2.外出就餐: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的餐厅,优先“明厨亮灶”商家。用餐时注意菜品是否烧熟,慎食生冷食品。
3.文明聚餐:践行“光盘行动”,合理点餐,剩菜打包需妥善冷藏,复热前确认无异味、无变质。
月圆人安,食安为先。让我们携手共筑食品安全防线,共享健康团圆佳节!
另外,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要注意饮食种类多样并合理搭配,尽量减少油、盐、糖的摄入量,不暴饮暴食。
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或举报
“桂花香馅裹胡桃,江米如珠江水淘。”元宵节是中国农历春节后第一个重要节日,除了看花灯、猜灯谜等活动外,品尝形似“雪球”的汤圆(元宵)也为节日增添了更多的享受和乐趣,面对市面上琳琅满目的相关产品,消费者该如何选购呢?从阅读产品标签的角度特作如下消费提示。
“包汤圆”和“滚元宵”,两者所用的原料、配料基本相同,但制作工艺略有不同,口感亦有所区别。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喜好,按照产品上标示的名称,选购汤圆或元宵。
标签信息要齐全,“9+”要素不可缺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要求,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9大项目,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在超市等正规食品销售场所或渠道销售的汤圆(元宵),其标签上应包含上述信息。消费者不要购买或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
配料顺序有讲究,致敏原信息勿漏读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并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都需要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标示。同时,加入量超过2%的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汤圆(元宵)时,可以先查看配料表,了解产品的配料使用情况,再决定购买哪种产品。
此外,配料中若含有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及其制品,如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等,厂家一般(不是必须)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品或其制品,也宜在配料表临近位置加以提示。易敏人群在挑选或食用汤圆(元宵)时需注意仔细查阅配料表,以及配料表邻近位置是否有提示信息。
两个日期要细看,贮存烹煮遵说明
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要重点查看。正规渠道销售的汤圆(元宵),其包装上会清晰标示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选购汤圆(元宵)时,不要购买已过保质期的产品。
按照法规要求,在预包装汤圆(元宵)产品的标签上都标示着贮存条件。如速冻汤圆一般要求在-18℃条件下储存,在保质期内可保持其稳定的品质。因此,无论在选购产品时还是购买后在家保存产品,都应确保产品贮存在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下。
除了贮存条件,通常在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汤圆(元宵)的产品标签上,厂家一般都会给出正确的烹煮建议供消费者参考。在煮汤圆(元宵)时,消费者可以参照食品厂家给出的建议进行烹煮,以获得最佳口感。
产品标签阅读后,营养标签可参考
除了前面提到的食品标签,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要求,汤圆(元宵)标签上还会提供营养标签,主要为表格形式的“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至少应标出5个要素(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消费者可根据营养素参考值和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食用。
汤圆元宵味虽美,特殊人群需注意
一般而言,甜味汤圆(元宵)的主要配料包括糯米粉、变性淀粉、白砂糖等,由于糖和油的含量相对较高,建议消费者适量食用,尤其是消化系统相对较弱的老年人和儿童更要注意食用量,糖尿病和心脑血管病等特殊疾病患者更要谨慎食用。
专家执笔人:
谢 晶 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院长、教授
沈 群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
黄忠民 河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教授
来源:食安中国
腊月步入尾声,新春已然临近。在这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中国消费者协会祝全国广大消费者新春快乐,在新的一年,幸福美满、平安顺遂。同时,也借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消费不踩坑,留意以下六点。
一、抵制餐饮浪费
春节是欢聚团圆的日子,不应成为餐饮浪费的重灾区。所谓“年年有余”是指每年仓有余粮、库有余钱,不是为了“爱面子、讲排场、比阔气”而营造“剩宴”。在佳节欢聚时刻,消费者要继续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做到理性消费、文明餐饮,把“光盘行动”作为一种时尚,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成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的“践行者”,制止餐饮浪费的“监督者”,倡导绿色消费的“宣传者”。
二、抵制过度包装
商品过度包装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被迫承担了不必要的支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通过种种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带来所谓的“仪式感”消费,不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共同抵制。鼓励消费者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共同营造绿色、节约、环保的可持续消费环境。
三、抵制“特供”“专供”“内供”等酒品
春节期间亲朋聚会难免会饮酒,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注意饮酒安全的同时,还要避免落入假酒圈套。一些不法分子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欺骗误导消费者。这些不法分子利用了部分消费者的特权崇拜思想,采用成本低廉的白酒灌装而成,通过“精美”的包装、编造营销话术,打着所谓“特供”渠道的幌子来诱导消费者,不仅价格虚高,还可能损害饮酒人的身体健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重视青少年近视防控
中小学生正处于眼屈光发育的敏感期,绝大部分近视眼都是在这个时期内发生、发展的。家长应合理安排孩子寒假日程,让孩子在看书学习时要注意适时休息,特别是不要沉迷电子游戏,中小学生持续近距离用眼时间最长不超过40分钟,年龄越小的孩子,持续用眼时间建议越短。科学证明,户外活动时间与屈光度数、眼轴长度呈显著相关,增加户外活动时间是最有效、最经济的近视防控方法。因此家长应尽可能保证孩子每日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或者每周累计达到14小时。另外,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家长不要听信“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虚假宣传,以防落入消费陷阱。
五、谨慎选购“金包银”首饰
当前黄金市场上“金包银”首饰很是火热,“包金”是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将金箔牢固地包在首饰制品基体上得到的金覆盖层,制作工艺相对复杂,通常采用真正的黄金材质进行加工和覆盖,需要经过熔炼、压制、镶嵌等工序,这使得包金的首饰质感更好,具有更高的价值和耐久性;“镀金”则是将黄金溶液通过电镀或化学镀的方式沉积在基底材质上,制作工艺相对简单,成本也较低。据专家介绍,市面上所谓的“金包银”产品,不论是线下店还是网络渠道销售,本质是银首饰,绝大多数都是镀金的产品,不是手工“包金”。另外,很多商家在销售时通常会标注金重银重作为卖点,但这种行为很难验证,其金重银重分别是多少,连珠宝行业专家也难以分辨,更何况是普通消费者。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金包银”首饰时应仔细鉴别,勿信虚假宣传。
六、谨慎选购保健食品
临近春节,不少消费者选择保健食品作为过节礼物,或者自用。首先,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用药,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治疗疾病,以免贻误治疗时机。其次,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核对保健食品注册号/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有关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食用。
另外,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如果选择通过跨境电商购买境外保健食品,需要注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尤其是宣称功能的进口食品,其管理方式与我国不同,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春节,作为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承载着团圆、祝福与希望。每至此时,大街小巷张灯结彩,消费市场亦是热闹非凡。但在尽情享受节日欢乐的同时,理性消费至关重要,它不仅关乎个人与家庭的财务健康,更能让我们以正确的方式传承节日文化。
消费者提示一:
购物充值,保持清醒。春节期间,商家为吸引顾客,纷纷推出预付卡优惠活动。面对诱人折扣,消费者需保持清醒头脑。办卡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商家经营状况和市场口碑,查看其是否有不良经营记录或消费纠纷。切勿仅凭商家口头承诺冲动办卡,务必将服务内容、使用期限、退款条件等关键条款以书面形式明确,写入合同。同时,控制充值金额,避免因商家经营不善或恶意跑路导致个人财产受损。
消费者提示二:
餐饮聚会,健康节俭并行。春节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少不了餐饮消费。选择餐厅时,要挑选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良好的商家,确保饮食安全。点餐时,应根据人数合理安排菜品数量,避免铺张浪费。践行“光盘行动”,既是对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对传统美德的传承。
消费者提示三:
出行游玩,安全有序。春节假期,不少人选择外出旅行,放松身心。出行前,要做好充分准备,通过正规渠道预订交通工具和住宿,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和景区。警惕低价旅游陷阱,一些低价团往往以不合理低价吸引游客,行程中却通过强制购物、增加自费项目等手段获取利益,严重影响旅游体验。
消费者提示四:
线上购物,谨慎甄别。互联网时代,线上购物便捷高效,成为春节消费重要方式。面对海量商品和商家促销活动,消费者需谨慎甄别。不盲目跟风购买商品,要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预算选择。仔细查看商品详情、用户评价和店铺信誉,关注商品材质、尺寸、功能等细节,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购买到与预期不符的商品。同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支付安全,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和可靠支付方式,避免在不安全网络环境下进行交易。提前与商家沟通确认发货时间、退换货政策等,保留好聊天记录和交易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消费者提示五:
家政服务,首选正规。选择正规家政公司,查看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了解公司规模、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避免消费陷阱。与家政人员签订详细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确保服务专业性和安全性。
选择具有从业相关资质的正规家政公司,避免因选择不正规服务而带来的风险 。
消费者提示六:
年货购置应理性。面对各类促销活动,依实际需求采买,选择资质齐全、信用度较高的购物平台和商家,食品细查日期、成分,注意发货时限和保价政策。莫被“限时折扣”迷惑,冷静分析优惠。
消费者提示七:
网络游戏莫沉迷。家长应妥善保管好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涉及财务的账号与密码,以防未成年人沉迷游戏或进行不理性消费。多引导参与户外活动、家庭聚会等,丰富假期生活。关注游戏内容,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干预。
消费者提示八:
需警惕虚假广告现象。春节期间,各种广告铺天盖地,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商品以及旅游、医疗美容等服务类广告中,经常出现夸大功效和虚假宣传的现象,同时存在虚假折扣、中奖等欺诈手段。消费者需运用理性思维进行辨别,以防上当受骗。
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发现商品质量问题或与宣传不符等情况时,应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或通过小程序、APP、官网登录至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转自内蒙古消费者协会
春节临近,消费者更加关注自身形象,部分人会选择开展“医美”项目。而医疗美容产品使用具有一定风险性,若使用不当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后果,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医美”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什么是“医美”?
“医美”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比如光子嫩肤、水光针、埋线、抽脂、削骨、去眼袋、填充整形等都属于医疗美容。
注射玻尿酸、水光针有没有风险隐患?
我们常说的“玻尿酸”(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水光针”(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溶液)都属于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通过注射针等医疗器械注射到真皮层或皮下组织。与整形用注射填充物类医疗器械配合使用的注射针,也应当在我国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射针具有创伤性和侵入性,若操作失误或者不规范将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相关注射必须在有资质的美容医疗机构内,由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的执业医师操作,并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进行使用。
使用“医美”医疗器械应关注哪些?
一看机构
医疗美容机构与生活美容机构不可一概而论。医疗美容机构必须具备卫健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供服务。消费者在选择医美机构时,要先查验医美机构的经营证件,如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并查看医美项目是否在诊疗范围内。
二看医生
在进行医疗美容前,要确认给你诊疗的医生是否有执业资格,只有拥有执业资格且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的医师,才可以实施医疗美容项目,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http://www.nhc.gov.cn )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https://www.nmpa.gov.cn),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医疗器械等信息进行核实,认准有资质的医生才能进行诊疗,避免接受不具备相应资质或从业资格的机构和个人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
三看产品
医疗美容机构使用的任何医疗器械,如透明质酸钠(玻尿酸)、假体、激光治疗设备等,都应具有完整的产品标签,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注册人信息、产品性能、适用范围、禁忌注意事项等。进口产品还应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核实相关产品信息。
四留凭证
建议消费者以实名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并签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消费者应当留意医疗美容机构开展项目和收费的公示,在接受医美服务过程中,应妥善留存接受服务前后的对比照片(消费者应当注意,一般情况下,对医疗美容服务的效果应当于恢复期结束后才能进行准确判断)、费用支出凭据、签名文书等相关材料,避免在空白或有留白的文书中签名。
欢迎社会各界对“医美”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消费者如因医疗美容服务发生争议,请及时留存证据并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
临近春节,返乡探亲、出游旅行热潮随之而来,汽车租赁需求也有所增长,租车市场逐渐火热的同时,也需要关注消费侵权问题。比如此前有消费者反映,其在租车平台还车时,被收取了“加油服务费”,但消费者在预订时,却未被明确告知有这一费用,导致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额外费用。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警惕“加油服务费”等租车隐形费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租车消费提示:
建议消费者在租车时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务必看清保险手续、条款、险种是否齐全,同时注意留存合同、发票等证据,以便发生纠纷后维权。在提车前,要仔细检查车况,在还车时,要注意油箱油量,避免因油量问题产生额外费用。如遇收费不透明或不合理的情况,消费者应及时与租车平台沟通,在必要时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帮助。各位小伙伴们记住了吗?租车需谨慎,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同时,也警示广大租车平台,应提高收费透明度,对于消费者容易遗漏的收费项目,如“加油服务费”等,应在订单费用明细中,以显著位置、高亮、加粗等方式,进行特别提醒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
失信惩戒案例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九原区某豆制品经销部的粉条进行抽检发现,该市场主体销售的宽亮粉条(由九原区某粉条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报告【编号:No(2024)JDSP849】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0mg/kg要求,实际检测值为:303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认定,九原区某粉条店生产的粉条铝残留量超标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禁止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在生产经营中有下列行为:(四)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市场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包头市食品小作坊风险分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九原区某粉条店的风险分级等级实行动态调整,从C级调整为D级,并对其增加监督抽查比例和频次。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