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销公示〔2026〕01号
发文时间: 2026-01-05
资料来源: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同仁堂包头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迪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公司主动注销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01月05日-2026年01月10日,公示期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无异议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予以注销。
拟注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凭证》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注册地址 |
企业法人(负责人)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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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同仁堂包头药店有限责任公司 |
内包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047号 |
包头市昆区林荫路乌兰道31号 |
孟凡鹏 |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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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迪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内包药监械经营许20240072号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萨如拉街道办事处第一社区草原队1栋7号 |
张智慧 |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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