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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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告知书)

发文时间: 2026-03-13 资料来源: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对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核查。经查包头市蒙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神农二宫店7家企业(详见附件1)经营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包头市白云鄂博明视康眼镜中心190家企业(详见附件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且未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对此,我局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拟对上述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60313日至20260412日止。

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请于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公示期限届满未收到异议,或经审核异议未被采纳的,许可机关将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作公告注销。

联系电话:0472-5501439   0472-2656131

特此公示。

附件:1.拟注销经营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未注销名单

     2.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名单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3

拟注销经营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未注销名单.xlsx

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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