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在行动】包头市2025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曝光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5年,包头市各职能部门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现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既以此警示广大经营者务必守法经营、诚信立业,也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识假辨假、自我保护的实用指南,共同守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一:市场监管部门
驴肉火烧店“挂驴头卖马肉”,被罚近9万元
2025年9月,九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家涉嫌掺假售假的驴肉火烧店。经查,该店自2025年4月起,擅自购买熟制马肉,与熟驴肉混合后对外销售,共计购进熟马肉84.2斤,售价108元/斤,违法所得9093.6元。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食品安全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093.6元,罚款8万元,合计罚没8.90936万元。
案例二:卫健部门
医疗美容医院病历管理不规范,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2025年11月,有群众举报某医疗美容医院存在虚假检查报告、未履行告知义务等问题。经调查,“虚假报告”不属实,但医院确实存在病历填写、保管不规范的问题。举报人已与医院协商退款。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卫生健康部门对该院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烟草专卖部门
烟酒店向未成年人售烟,被罚1007元
2025年11月7日,包头市青山区烟草专卖局接到“12345”热线举报,反映某烟酒店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执法人员两次入店核查,确认该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红河(软甲)卷烟1盒,违法所得7元。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元,并处罚款1000元,合计1007元。
案例四:市场监管部门
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百货商行被罚1.5万余元
2025年5月,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昆区一家百货商行销售标签不合规的进口化妆品。现场查获137盒进口化妆品,包括精华套盒、气垫等,均无中文标签或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该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816.5元、没收涉案化妆品137盒,并罚款1.5万元,合计罚没1.5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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