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春光不负卿!这份春日出游消费提示请收好~

发文时间: 2026-03-24 资料来源: 包头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春风和煦,踏青赏花,近郊踏青、乡村休闲持续升温,旅游消费迎来旺季,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特此发布春日出游消费提示:


选对正规渠道 警惕低价陷阱

出游选择旅行社时,务必确认其证照齐全、信誉良好,优先选择有资质、口碑佳的正规机构,坚决远离“零团费”“超低价游”等虚假宣传。此类低价产品往往暗藏猫腻,多存在压缩行程、强制购物、自费项目加价等问题。出行前,主动关注天气变化、景区开放政策、门票预约要求,提前规划行程路线,避免因准备不足影响出游体验。


规范签订合同 留存相关凭证

跟团游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明确行程安排、住宿标准、餐饮规格、购物环节、自费项目、退改规则及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拒绝一切口头承诺。通过网络平台预订机票、酒店、景区门票时,仔细核对预订信息,关闭自动勾选、捆绑消费等隐形陷阱,确认使用期限、退改政策,妥善留存订单截图、宣传页面、支付凭证等。


防范隐形收费,守护人身安全

就餐时优先选择明码标价、信誉良好的商家,点餐时主动确认“时令价”菜品价格,结账时仔细核对账单,坚决抵制“天价餐”、不明服务费等不合理收费。预订民宿、酒店时,提前核对房型、价格及配套服务,若遇商家临时加价、货不对板等情况,及时拍照、录像取证。参与有一定风险的游乐项目时,务必确认商家具备相应安全资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自身人身安全。


理性谨慎消费,拒绝诱导陷阱

在景区购买玉石、药材、地方特产等商品时,保持理性,不迷信“特效”“保真”等夸大宣传,谨慎判断商品价值,拒绝强迫购物、尾随推销等违法行为。面对儿童游乐场办卡、景区年卡、民宿储值等预付式消费,结合自身实际需求理性选择,明确储值规则、退卡条件,拒绝高额充值诱惑。


消费者出游期间如遇消费纠纷,要保持冷静,妥善保留消费凭证、合同、聊天记录、视频照片等相关证据,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无果可拨打12345热线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在此,我们也倡议全市旅游行业经营者,恪守诚信经营理念,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春日出游消费环境。


来源:苏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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