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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包头市鹿佳调味品酿造有限公司符合变更条件、准予许可。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 ||||||||||||
监督电话:(传真):0472-6862155 | ||||||||||||
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条件的企业名单 | ||||||||||||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食品类别 | 类别名称 | 品种明细 | 住所 | 生产地址 | 检验方式 | 有效期至 | 发证日期 | 发证单位 | 变更内容 |
1 | SC10315020300203 | 包头市鹿佳调味品酿造有限公司 | 调味品 | 调味料 | 液体调味料:调味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 | 包头市昆区昆北路中段(前口子新村) | 包头市昆区昆北路中段(前口子新村) | 自行检验 | 2027-01-04 | 2022-06-21 |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产范围增加液体调味料:调味料酒; |
半固体(酱)调味料:复合调味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