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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按照《包头市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验收标准(暂行)》对以下企业实施了现场审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公示时间:自2025年01月14日2025年01月18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472-5501503
电子邮件:btyhlt@163.com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包头市医健林智慧大药房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街坊南门外大街1号街坊劝业小食品批发城D14号 |
法定代表人 | 冯鹤 |
企业负责人 | 周翠霞 |
质量负责人 | 周翠霞 |
经营方式 | 零售 |
经营类别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
经营范围 | 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胰岛素*(含冷藏药品) |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