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包头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发文时间: 2024-05-24 资料来源: 包头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包头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共性)

序号

普法主要内容及重点任务

重点普法对象

主要方式与措施

责任部门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体干部职工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党支部学习内容,加强党员学习;

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制作宣传展板广泛宣传。

法规科

直属机关党委

2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1.全体干部职工

2.相关工作对象

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法规科

相关业务科室局

3

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1.全体干部职工

2.相关工作对象

1.组织民法典专题讲座;

2.做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和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挂图等方式宣传民法典。

法规科

相关科室局

4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全体党员干部

1.按《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主干性中央党内法规。

3.将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想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组织重要学习内容,及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

4.“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

5.利用“三会一课”等基本形式,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

直属机关

党委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

通过支部学习、主题党日等方式

个私经济组织党建办

5

围绕落实“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全体干部职工

1.结合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

2.组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

3.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集中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的相关政策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

4.利用理论学习圈、公众号等方式宣传普及民族法制理论;

5.利用“三会一课”等基本形式,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主题党日等活动。

直属机关

党委

6

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

1.全体干部职工

2.工作对象

持续开展相关政策的宣传,大力宣传解读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浓厚氛围。

法规科

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相关业务科室局

1.企业主

2.个体工商户

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大屏幕滚动播放、及工作人员一对一宣讲、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等方式,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行政审批科


2024年度包头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个性)

序号

普法重点任务及主要内容

重点普法对象

主要方式与措施

责任部门

1

结合平安包头建设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

1.全体工作人员

2.社会公众

1.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

2.将理论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观看专题观讲座。

3.4·15、12·27活动期间在局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主题宣传主题标语及公益视频。

4.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国家安全教育、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恐怖法宣传内容,积极营造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

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

2

结合规范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执法人员

1.举办培训班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2.通过案卷评查等方式,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相关法律意识;

3.通过执法监督形式加强普法。

法规科

3

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章

本局工作人员

举办培训班宣讲

法规科

4

结合信用修复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市场主体

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进企业、举办培训等方式宣传年报公示工作、信用修复工作。

信用监督管理科

5

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社会公众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食药安办及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6

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食品生产企业

日常监督检查、宣传。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7

结合日产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宣传《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日常监督检查、宣传。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8

结合特殊食品监管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保健食品经营者

结合日常监管以及专项整治,执法过程中向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普法。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9

结合食品流通监管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食品经营者

结合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以及专项整治,在执法过程中向食品经营者进行普法宣贯。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10

结合餐饮服务监管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

餐饮服务单位

1.加强培训;

2.加强指导。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11

结合执法办案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被处罚人

面对面,一对一。

执法稽查局

12

结合旅游景区景点明码标价示范试点管理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规章

旅游业相关经营者

1.线上宣传与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

2.拟发布全面规范旅游行业明码标价行为指导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3.探索开展“无价格欺诈商店、商业街、旅游景区(景点)”试点。

价格监督检查局

13

结合医疗卫生机构价格公示监管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规章

医疗卫生机构

1.线上宣传与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

2.印发包头市医疗卫生机构价格公示办法;

3.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价格监督检查局

14

结合两品一械“送法下基层,规范促提升”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两品一械”监管人员

2.医疗机构(含社区医院、诊所等)分管院长、药剂科负责人

3.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

开展现场培训,对法律法规要点进行解读。

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15

结合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重点宣传《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1.药品监管人员

2.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

结合现场检查和督导,对法律法规要点进行解读。

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16

结合“两品一械”送法下基层、规范促提升活动,重点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

1.基层监管人员

2.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

1.现场教学;

2.现场检查指导。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17

结合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等法律法规。

1.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及相关人员

2.普通群众

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18

结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

各旗县区知识产权部门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全市涉及知识产权、地理标志相关企业

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举办包头市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培训班,向各旗县区知识产权部门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全市涉及知识产权、地理标志相关企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围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地理标志保护等方面进行宣讲授课。

知识产权发展科

知识产权保护科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19

向直销企业宣传普及《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

直销企业相关人员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深入直销企业开展普法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局

20

结合反垄断工作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1.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22个成员单位

2.包头市民生领域公用企业

做好公平竞争宣传周各项活动,通过进机关、进企业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及合规指引。

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局

21

结合产品质量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1.重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

2.大中型销售企业

1.召开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调度会,部署推进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

2.召开产品质量安全座谈会,以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抓手,突出“线上+线下”结合,多形式、多举措、全方位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3.运用“两微一端”、法治融屏、宣传展板等媒介推送宣传视频、音频、图片。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22

结合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管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1. 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管人员

2.检验检测机构 3.认证获证组织

1.组织开展“6·9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

2.举办相关培训;

3.在监督检查中宣贯;

4.通过约谈等方式对重点监管对象宣贯。

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23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相关生产、使用单位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针对性授课讲座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科

24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宣传《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和《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气瓶充装单位

开展专家讲课培训、学习培训、“以查代训”等活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科

25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7号)《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规章、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等

开展相关学习培训班、讲座;结合安全月、质量月等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科

26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宣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相关企业

联合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视频讲座、专家授课进行宣传普及、学习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科

27

结合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宣传《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广大消费者

以网络媒体及12315平台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向广大市民和经营者宣传合同格式条款相关知识。

市场规范管理科

28

结合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1.农贸市场

2.各大型餐饮

发放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公益宣传画,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市场规范管理科

29

结合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宣传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的分类垃圾桶投放和垃圾分类的海报宣传。

市场规范管理科

30

结合计量监管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约法》《能源计量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

1.市场主体

2.社会公众

1.开展“5.20世界计量日”主题活动;

2.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培训;

3.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计量科

31

结合标准化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单位

通过标准化试点征集、典型案例公示进行普法宣传。

标准化科

32

结合医疗、“三品一械”领域广告整治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 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单位

2. 传统媒体、互联网广告经营单位

在广告监测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广告监督管理

33

结合防范非法集资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

1.银行业金融机

2.保险公司

3.小额贷款

4.担保公司等单位

在广告监测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广告监督管理

34

结合网络交易监测“鹰眼”专项工作,重点宣传《网络交易监测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平台和自建交易网站经营者

法律培训。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35

结合网络交易领域打非治乱专项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广大消费者

通过媒体等渠道宣传。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36

结合网络直播营销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宣传自治区局即将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直播电商管理规范标准》等法律法规。

直播电商企业

1. 上门指导;

2. 现场培训。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37

结合家用汽车三包工作,重点宣传《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汽车销售企业

结合日常工作宣传

质量发展局

38

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执法人员

社会公众

1.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学习;

2.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纪念日向社会公众宣传。

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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