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行)

发文时间: 2025-10-10 资料来源: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执法案件

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涉企行政执法案件”,是指行政相对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为企业(含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行政执法案件。行政相对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参照执行。

本制度所称经济影响评估,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对企业实施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时,对涉案企业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最大程度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并据此优化执法方式和措施,促进执法适度精准、包容审慎的制度性活动。

第三条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评估工作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得突破法律底线,不得以经济影响评估替代依法处理。

(二)公正透明原则。评估标准和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估结论的客观性。

(三)比例原则。执法措施的选择应与企业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力求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最小化。

(四)科学审慎原则。评估应基于事实和数据,采用科学方法,审慎判断,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各执法科室办理的具有较大经济影响的涉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

第二章 评估范围与内容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应当进行经济影响评估

(一)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价值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的;

(二)涉及新兴产业、关键技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的;

(三)可能对区域经济发展、就业稳定、技术创新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方主体利益,容易引发重大社会关切的;

)其他需要进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案件。

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以及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的案件不纳入经济影响评估范围。

第六条经济影响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企业个体的直接经济影响:评估拟作出的执法决定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营业收入、利润、融资能力、商誉、市场份额等方面的直接影响。

(二)对行业及区域经济的间接影响:评估执法决定可能对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市场竞争格局、区域营商环境声誉等方面产生的连锁反应。

(三)社会成本效益分析:比较严格执行法律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如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与可能带来的社会成本(如企业倒闭带来的失业、税收减少、创新受阻等)。

(四)替代方案可行性:分析是否存在能达到相同执法目的,但对企业经营影响更小的替代性措施,如限期整改、从轻减轻处罚、采用柔性监管方式等。

第三章 评估程序

第七条经济影响评估程序的启动:

(一)案件承办机构在调查取证基本结束后,认为案件符合本制度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应提出经济影响评估建议,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启动。

(二)局领导可根据案情直接指示启动经济影响评估

第八条 评估实施:

(一)案件承办机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可会同法规、信用监管等相关科室以及法律顾问共同进行。必要时,可邀请相关行业专家、经济学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评估,提供专业意见。

(二)评估过程中,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也可以向相关行业协会、主管部门了解情况。

(三)评估应形成《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客观、全面反映评估内容,明确评估结论,并对执法措施的合理性、适度性提出建议。

第九条 评估报告的运用:

(一)《评估报告》应作为案件集体讨论的重要参考材料。

(二)案件承办机构应将《评估报告》的核心结论和建议纳入案件处理意见。

(三)在坚持依法处理的前提下,案件处理应充分考虑评估结论,优先选择对市场主体影响较小的执法措施。对评估发现可能造成重大负面经济影响的,应审慎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条 评估时限:经济影响评估工作一般应在案件法定办理期限内完成,不得因评估无故拖延案件办理。

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

第十一条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将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范围。

第十二条 案件承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经济影响评估工作中应严守工作纪律,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 对于应当进行经济影响评估而未评估,或者评估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导致执法决定产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上级机关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报告

(参考模板)

案件名称: [填写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填写案件编号]

涉案企业: [填写企业名称]

评估启动时间: XXXXXXXX

评估完成时间:XXXXXXXX

一、 案件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案件事实、性质、涉嫌违反的法律法规、拟作出的执法决定等。)

二、 评估过程与方法

(说明评估工作的参与人员、采用的方法、信息收集渠道、是否听取当事人意见等。)

三、经济影响评估分析

(一)对企业个体的直接经济影响分析:

(二)对行业及区域经济的潜在影响分析:

(三)社会成本与效益分析:

(四)替代性执法方案及其影响分析:

四、评估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明确评估结论,指出拟采取措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经济影响和风险。)

五、相关建议

(基于评估结论,对最终执法决定的种类、幅度、方式等提出具体建议,如建议采取从轻、减轻处罚,适用缓罚、分期缴纳,或强调需坚持严格执法等。)

                  评估人员签名:

                       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核意见:

          (公章)

           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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