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包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包府发〔2021〕61号)

发文时间: 2023-03-15 资料来源: 包头市人民政府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包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2021年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23日


包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pdf

字体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