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局 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的通知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局 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2025 年 4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制度安排。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开展全面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共列入禁止或许可事项106 项,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减少了 11项。清单的修订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
二、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落地实施工作。要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要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要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意见,及时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长效机制
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平等进入,包头市发改委已设立市场准入相关问题投诉举报平台,面向市场主体征集负面清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线索并予以推动解决。2021 年 12 月,市发改委制定印发《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建立了我市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排查工作长效机制,要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的事件及时予以纠正,督促限期完成整改;要严格执行季报告制度,定期反馈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的案例情况,市发改委将对典型案例情况进行跟踪盯办与检查,对于性质严重案例将会同有关部门实行点对点通报约谈,并及时将案例处理和督促整改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
四、做好跟踪落实和意见反馈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反应,持续跟踪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清单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情况要及时反馈市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 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的通知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包头市商务局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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