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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9 14:43:40    作者: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包头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将2021年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作出处理和回复,成立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机关各科室(局)为成员单位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力抓好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对照《盟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做好了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了安全、标准、规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依托我局门户网站及政务公众号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度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895条,其中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外网公开1852条,包头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开420条,包头市场监管今日头条公众号公开420条,包头市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203条。

  2.主动公开类别。一是我局机构设置、人事任命、工作职责和机构联系方式;二是我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批复情况;三是市场监管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四是市场监管相关公告及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公告、处罚信息等有关情况;五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来源为我局正式发文文件、宣传信息、法律文书等。

  3.主动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外网、包头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包头市场监管今日头条公众号、包头市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办公场所的宣传栏张贴、公开发行报纸刊物刊登以及在监管场所张贴等方式予以公开,便于群众了解、浏览或办事需要。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进一步落实《条例》对政策文件解读的要求,对市场监管系统新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宣传。在政务外网办事指南、网上服务、政策法规、公示公告等板块及时发布了一系列市场监管政策信息。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1年参加行风热线6次、聚焦执行力2次,现场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增进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增强市场监管依法履职能力。同时,配置工作人员,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涉及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方面的舆情。2021年未出现涉及我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

(二)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电话受理、网络平台、来信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为自然人,我局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作出了回复。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9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不够丰富。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大力鼓励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方式展现,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

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强公开内容审核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教育排训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处理答复政府热线1528市长信箱21。组织承办自治区级政协提案1件,承办市级政协提案36件,人大建议 7件,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办理建议、提案在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处理结果,公开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