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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18:36:40    作者:办公室    来源:包头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发布《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baotou.gov.cn/)下载,联系电话:0472-51050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职能,聚焦企业群众需求,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有关要求,做实做细重点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全面、细致地梳理形成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通过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945条,其中:发布文件63件,公布行政许可备案信息680条,食品抽检公告 36条,消费提示16条,16地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了包头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备案公示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 18501条,行政处罚信息4028条,累计公示登记市场主体 26.02万户。

二是充分利用政务外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报纸刊物以及今日头条、抖音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发布宣传市场监管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等信息2023通过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外网发布工作动态 468 条,基层动态 823条,通过包头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视频号以及政务头条号累计发布文字类宣传内容1288条,视频类宣传内容81。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参加行风热线1、包头观察 1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进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公16件,均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答复方式依法依规予以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管理有关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切实防范失泄密风险。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对现行有效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集中公开,并按要求做好了政策解读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于2020年纳入包头市政务网站群,由统一的运维公司进行维护。网站设有首页、新闻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网上服务、办事指南等栏目,同时为广大群众提供诸如包检道、12315投诉举报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公共服务平台。

二是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积极构建市场监管宣传矩阵,设立了包头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视频号以及政务头条号,并严格落实三审制制度,积极传播市场监管工作成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先后组织2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会,围绕提升公文写作与信息宣传能力、做好新媒体时代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培训,切实提升政务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收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管理工作;二是政策解读形式的丰富性、多样性还有待加强;三是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工作成效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优化工作,认真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查漏补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法依规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让公众更加充分地知晓政府施政情况,积极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