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对进口商品实施强制性商标备案制度
发文时间: 2026-01-26
资料来源: 来源: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内部工作系统
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进口到坦桑尼亚的商品所涉商标均须在坦桑尼亚公平竞争委员会(FCC)进行备案。无论商标是在坦桑尼亚还是在其他地方注册的,都必须先向商品标志首席检察官备案,随后商品才能进入坦桑尼亚。否则,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可能会在边境被拦截、没收,或面临罚款及其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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