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公开征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的通知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精神,落实自治区“1571”和包头“1144”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作安排,加快构建我市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纠纷应对全链条服务体系,强化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智力保障,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组建专业化、复合型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行政机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布局运营、代理服务、法律服务、维权援助、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自愿参与我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且在知识产权领域具备专业影响力的从业人员。
二、主要职责
入选专家将围绕包头市海外知识产权工作需求,为创新主体、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指导服务,具体职责包括:
(一)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讲解海外知识产权处理流程,解读目标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制度规则,提供针对性应对方案,提示风险防控要点等;
(二)协助研判重大疑难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参与侵权判定、仲裁调解等工作,出具专业技术或法律咨询意见;
(三)参与海外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助力提升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四)为中心海外知识产权检索分析、运营导航、项目实施等工作提供专业建议;
(五)承担其他与海外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专家需按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履职或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中心将按规定解除聘任。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秉持客观公正原则,热心公益服务,具备良好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
(二)从事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国际规则,具备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纠纷应对、贸易调查、跨境维权等相关工作经验;
(三)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可满足涉外工作沟通、材料研读等工作需求;
(四)能够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与咨询研讨、分析评议、培训授课等工作,所在单位同意并支持其履行专家职责。
四、申报材料
(一)包头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如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事务处理相关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四)专业领域佐证材料(从业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五、申报说明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需提供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其他证明材料提供扫描版,于2026年8月1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tszscq666@126.com。
(二)已纳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专家库的专家,只需提供申请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及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直接纳入中心的专家库。
(三)根据中心实际工作需要,有稀土材料、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跨境电商等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涉外商标案件处理经验的优先纳入专家库。
六、遴选及聘任
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指导专家,并对拟聘任专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专家发放聘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学亭
电 话:0472-5186118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钢铁大街和新兴道交叉口南5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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