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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按照包头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包司发〔2019〕9号)和《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包司发〔2019〕81号),我局对在2017年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本局规范性文件和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依照清理标准,并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清理,宣布失效2件。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本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5日
附件: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序号 | 发文机关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施行日期 | 有效期至 |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 |||||
1 | 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包质局特 〔2012〕3号 | 关于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塑料阀门封口的通知 | 2012-05-10 | 2018-09-06 |
2 | 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包质局办〔2012〕41号 | 关于印发《包头市质监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服务措施》的通知 | 2012-09-12 | 2018-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