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专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 经营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发文时间: 2021-08-10 资料来源: 包头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药品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营造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群众安全用药需求,将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的关于对专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经营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8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邮箱,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电子信箱:btyhlt@163.com

 

附件:关于对专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经营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包头--乙类非处方药告知制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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