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6-05-27 资料来源: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6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的工作部署,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指引(2026)》,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请各旗县区组织辖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2026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

(一)未开展过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的企业,需登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https://www.zlcp.org.cn/),填写产品备案信息进行备案。

(二)2025年度(含)以前备案通过的产品(包括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2026630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已备案企业名单见附件3)。

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一)参与认定。企业对备案通过的产品,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即可参加本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二)产品筛选。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团体标准为基础,对备案产品进行初筛。初筛通过的产品,须进一步补充产品有关专利保护强度、专利价值贡献、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等信息(试点平台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另行通知),进入分产业认定环节。

(三)分产业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各产业领域专家,分产业对初筛通过的备案产品进行评价,根据专家推荐结果形成2026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

(四)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2026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产品,认定为2026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并在试点平台上进行公布。相关单位可登录试点平台自行下载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

三、政策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将对2026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名单的企业给予后补助奖励。

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的单位,在申报自治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的单位将酌情优先推荐。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指引(2026)》年度考核2026年全区营商环境测评的重要内容,请各旗县区局高度重视,动员辖区企业应备尽备,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产品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备案认定工作。

联系人:邱文博 5501531

附件:1.2026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操作指南

2.备案常见问题汇编

3.全市已备案企业名单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包头市知识产权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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