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查处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二批)

发文时间: 2026-06-22 资料来源: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包头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向社会曝光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内蒙古某餐饮公司经营网络餐饮店铺涉嫌提供虚假信息、对其提供服务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2026420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安随手拍骑手举报线索,对内蒙古某餐饮公司(美团、淘宝闪购商户)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美团平台经营的某店铺经营资质等网络食品安全信息不真实且当事人经营美团店铺、淘宝闪购店铺展示的大堂照片实体经营大堂不一致

当事人经营网络餐饮店铺涉嫌提供虚假信息、对其提供服务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青山区某餐饮门店经营网络餐饮店铺涉嫌提供虚假信息、对其提供服务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2026421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安随手拍骑手举报线索,对青山区餐饮门店(淘宝闪购商户)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淘宝闪购平台经营的某店铺经营资质不真实店铺展示的门面照片实体经营门面不一致

当事人经营网络餐饮店铺涉嫌提供虚假信息、对其提供服务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东河区某餐饮店经营网络餐饮店铺涉嫌对其提供服务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案

2026423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安随手拍骑手举报线索,对东河区某餐饮店(美团、淘宝闪购商户)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美团、淘宝闪购平台经营的两家外卖店铺的品牌宣传页面的后厨照片与现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当事人经营网络餐饮店铺涉嫌对其提供服务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作出处理。

案例: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东河区某餐饮店经营网络餐饮店铺涉嫌对其提供服务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案

2026423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安随手拍骑手举报线索,对东河区某餐饮店(淘宝闪购商户)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淘宝闪购平台经营的某外卖店铺的商家相册中的大堂照片与现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当事人经营网络餐饮店铺涉嫌对其提供服务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作出处理

案例: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青山区某餐饮门店经营网络餐饮店铺涉嫌提供虚假信息

2026428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安随手拍骑手举报线索,对青山区某餐饮门店京东秒送商户)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京东平台经营某外卖店铺主页面显著位置经营资质不真实

当事人经营网络餐饮店铺涉嫌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

典型意义

包头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托“食安随手拍”举报机制,发挥外卖骑手的“食安监督员”作用,拓宽了违法线索发现渠道,精准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行为,提升网络餐饮监管的靶向性与时效性。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公布典型案例,形成了有力震慑,警示广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公示真实准确等法定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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