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0200MB19347619/2025-06364 成文日期: 2025-12-29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包市监发〔2025〕129号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5-12-29 文档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市局各科室(局),相关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包府办字〔2025〕57号)要求,我局对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中共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34次党组会审议通过,本次共清理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继续有效21件,宣布废止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