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第一批)
肉制品是千家万户“菜篮子”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包头市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着力解决肉制品制假售假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现向社会曝光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饭店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案
2025年12月25日,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东河区某饭店进行执法检查,在后厨发现工作人员切配一份羊肉馅,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该羊肉馅的供货商营业执照、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随货同行单。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2025年12月3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复查,随机抽取其后厨正在制作烧麦所用的羊肉馅,当事人仍无法提供相关供货者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
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查处,对其处以罚款。
案例二: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查处连某某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
2026年1月12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稀土高新区某小区路边一摊贩销售的“驴肉”疑似为假驴肉。执法人员当即前往该摊贩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对连某某销售的肉类进行检测。经查,当事人将猪肉宣称驴肉进行售卖。相关肉类经检验检出猪源性成分,未检验出马源性成分、驴源性成分。
当事人生产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查处,对其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案例三: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九原区某面馆对其销售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案(使用鸭肉为主要成分的肉串冒充牛肉串)
2026年3月4日,包头市九原区执法人员对九原区某面馆进行日常检查,现场发现其店内冷冻柜中放有“牛肉风味肉串”1袋剩余20串且摆盘展示2串。该店店内价格公示板上写有“牛肉串:3元”、“羊肉串:3元”,且上架外卖平台并标有菜品“炸牛肉串”、“炸羊肉串”等。该店线下销售的两种产品“牛肉串”和“羊肉串”及京东秒送、淘宝闪购、美团平台上架销售的“香炸牛肉串"“香炸羊肉串”均系主要原料为鸭胸肉的“牛肉风味肉串"和“羊肉风味肉串"预包装产品。
当事人对其销售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查处,对其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典型意义
自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包头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危害百姓餐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积极亮剑,围绕制售肉制品风险隐患点,覆盖生产、餐饮、流通全链条,重点关注肉类、熟肉制品等群众需求量大的品种,对肉类产品中食品安全指标、动物源性成分等进行抽检。充分运用靶向抽样检验结果,针对动物源性问题线索会同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聚焦民生关切,保障民生需求,做到全流程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共同营造更放心、更安心的肉制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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