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0200MB19347619/2026-03445 成文日期: 2026-04-07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文号: 包市监发〔2026〕25号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公文时效: 主动公开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助力食品小作坊追榜升级与品牌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6-04-07 文档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

为巩固2023年以来全市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成效,提高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精细化管理水平,树牢食品小作坊“追榜升级”主体意识,强化食品小作坊持续提升品质品牌意识,助力食品小作坊升级食品生产企业,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助力食品小作坊追榜升级与品牌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助力食品小作坊追榜升级

与品牌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厅字〔2025〕5号)及自治区、包头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各项要求,巩固2023年以来全市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成效,提高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精细化管理水平,树牢食品小作坊“追榜升级”主体意识,强化食品小作坊持续提升品质品牌意识,助力食品小作坊升级食品生产企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精细管理、品牌赋能、提质升级”的工作思路,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为遵循,通过政策引导、标准赋能、技术帮扶、资源整合等措施,落实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推动食品小作坊从“小散低”向“小而特、小而优”转型,助力部分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实现食品安全与产业发展双赢。

二、工作内容

(一)抓好分级定榜动态管理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食品小作坊分级定榜动态管理实施指引》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对生产经营行为、食品安全状况提升明显的食品小作坊进行升榜;对擅自改变经营条件、环境卫生保持差、产品质量明显降低、投诉举报经查实等食品小作坊进行降榜处理;评定结果及时予以公布,引导生产经营者“追榜提升”,消费者“追榜消费”。抓好“铜榜”小作坊提档升级工作,属地监管部门应加强指导帮扶,告知其存在问题、改进方向和整改期限,督促整改提升到位;将“橙榜”小作坊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指导经营者制定“一坊一策”提升措施,实行“挂账销号”,对落实整改不力、改造意愿不强的,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市局将对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照5%的比例,对属地新发证食品小作坊登记准入情况进行抽查评估,严格压实准入责任。

(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1.持续提升硬件水平。常态化抓好生产加工场所地面有硬化、墙面有墙裙、顶部有吊顶等加工环境维护和生产加工器具符合食品级材质要求,推动生产加工场所、设备设施更新逐步实现现代化、机械化。参照《餐饮服务标识化管理指南》(DB15/T 2916-2023),制定《包头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器具色标化管理实施指引》(详见附件),鼓励食品小作坊推进实施生产加工器具色标化管理模式,运用色标形象直观、信息清晰、警示明显等特点,有效防止工器具混用与交叉污染,降低质量安全风险,提升生产加工现场工器具取用、归放效率,实现生产过程规范化、标准化。

2.注重加强工服管理。指导食品小作坊根据生产加工工艺,明确工服穿戴要求,实行专人专用、定期清洗、规范存放等措施,实现工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生产加工人员防护,减少异物污染;不断增强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和质量管控提供基础保障,持续提升食品小作坊形象。

3.严格规范记录制度。以推进落实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为抓手,通过查验原辅料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如实记录生产加工中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可追溯的生产加工体系。

(三)助力食品小作坊产业升级

1.开展品牌培育提升行动。持续提升食品小作坊品牌品质意识,筑牢品牌化发展理念。坚持文化赋能品牌创建,深挖非遗技艺与传统工艺内涵,推动地域文化融入包装与品牌故事,推广“透明作坊”“阳光作坊”等示范模式,打造集生产展示、产品销售于一体的特色工坊;鼓励、帮扶食品小作坊积极联动乡村旅游、文创项目,参与入驻特色街区。坚持集体品牌抱团发展,聚焦“老东河凉糕”“固阳莜面”“萨拉齐凉皮”等区域特色食品,鼓励建立行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借鉴集体商标模式打造一批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与群众生活联系密切的区域公共品牌;落实食品小作坊检测费用减免政策,鼓励食品小作坊积极探索“统一标准、自主经营、品牌共建、集体展销”集约化发展路径,提升区域特色产品辨识度与附加值。坚持品牌认证激励引导,建立分级分类培育库,支持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注册专属商标、参评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强化产品包装、流通商标使用、标签标识规范指导,健全品牌保护机制,防范侵权风险,以精准监管与优质服务赋能食品小作坊提质增效、长效发展。

2.开展市场拓展助力行动。帮助食品小作坊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精准对接线上平台,组织开展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培训;搭建依托地方特色食品线上推广平台销售桥梁,鼓励食品小作坊筛选特色产品入驻,拓宽销售渠道。协助完善线上销售资质,规范网络销售标签标识和宣传用语,解决“上线难”问题。线下场景深度融合,组织食品小作坊参与大型宣传活动、农产品展销会、美食节等活动,搭建与商超、便利店、餐饮企业的对接桥梁。推动食品小作坊产品进入社区团购、单位食堂等渠道,拓展本地及周边市场。

3.开展转型升级护航行动。政策红利精准推送,梳理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编制《食品小作坊升级指南》,通过专题培训、一对一宣讲等方式,让食品小作坊业主明晰升级路径和扶持政策,打通升规发展通道。梯度培育分类指导,对有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意愿的食品小作坊,建立培育台账,分阶段指导完善生产场所布局、设备工艺升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帮助达到食品生产许可标准。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纳入“成长型”名录,持续跟踪帮扶。资源整合协同支持,协调发改、财政、农牧、商务等部门,综合运用政策扶持、技术指导、服务优化等方式,为食品小作坊规范化发展、提质升级提供坚实保障。牵头对接金融机构,量身定制专项信贷产品,着力解决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设备更新等资金难题,不断激发食品小作坊发展活力与内生动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配合的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严格落实“分区包联”责任制,将帮扶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品牌培育等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线下培训等多种载体,全方位宣传食品小作坊“追榜提升”典型案例及优秀品牌创立成果。加大政策解读和经验推广力度,积极营造“规范升级有支持、提质增效有路径、品牌创建有出路”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食品小作坊业主主动升级、创新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强化成效评估,推动常态长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以实际行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建立健全帮扶工作成效评估机制,深入生产加工一线,与从业人员、消费者面对面交流,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定期开展工作成效督导评估,强化结果运用,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动态优化完善帮扶措施,以闭环管理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确保专项行动持续发力、常态长效。

附件:《包头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器具色标化管理实施指引》

包头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器具色标化管理实施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