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新规:外国专利申请人须委托已注册专利执业人员代理
发文时间: 2026-04-07
资料来源: :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以下简称“新规”),要求住所地不在美国或其属地内的专利申请人(以下简称“外国申请人”)必须由注册的专利执业人员代理。新规自2026年3月20日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正式公布后满120天生效,适用于生效日当天及之后提交的所有申请文件(无论原始申请何时提交)。“已注册的专利执业人员”包括注册专利律师、注册专利代理人,以及根据USPTO相关规定获得有限认定的个人。
USPTO提出了实施该新规的四项主要理由。第一,此举可使美国专利制度与国际接轨,目前全球绝大多数专利主管机构均已要求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当地执业代理人。第二,外国申请人自行提交(pro se)的申请文件往往不符合公布或审查的规范要求,占用大量审查资源、降低整体效率。第三,由于已注册的专利执业人员受USPTO制定的《职业行为准则》约束(并可能面临纪律处分),要求其参与可加强USPTO对法律及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第四,新规有助于打击近年来不断增多的虚假微型企业资格认证、欺诈性申请及不实陈述行为——当自行提交的申请人轻易放弃其申请时,USPTO一直难以对此展开调查。此外,新规不改变专利申请日的确定方式。即使外国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未由已注册的专利执业人员签署,仍可获得申请日,但后续需补正。然而,若《申请信息数据表》(ADS)未经已注册的专利执业人员签署,则仅视为转送函,这意味着发明人身份无法确定,优先权或权益主张也不会生效。另外,微型企业的费用减免认证也必须由已注册的专利执业人员签署。部分必须在首次申请时提起的文件(如请求不公开或加快审查),若在申请日未正确签署,将可能永久失效。新规在《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第1.9(p)条中重新界定了“住所地”概念,指自然人的永久合法居住地,或法人实体的主要营业地。规则制定期间,USPTO共收到九份公众意见,并回应核心疑虑。USPTO明确指出,美国公民身份不构成豁免情形,因收集与核实公民身份资料将增加行政负担,并可能引发新的造假动机。同时,USPTO拒绝为包含美国与外国申请人的共同申请人设置豁免条款,认为这将削弱新规成效,并可能导致发明人身份被操纵。对于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USPTO也未予豁免,指出新规对其影响有限——因为临时申请的申请日得以保留,只有在后续提交正式申请(follow-on filings)或提出相关请求(petitions)时,才需要已注册的专利执业人员的参与。有评论者认为新规具有歧视性,可能阻碍外国人申请,但USPTO认为其带来的益处足以证明新规的合理性。从实务角度来看,新规影响范围有限。据统计,2022财年美国受理的外国来源专利申请共计约296,579件,其中仅1,217件(约占0.4%)为自行提交。新规实施后,受影响申请人的单件申请法律成本预估为3,935美元(约合人民币27,114元)至17,600美元(约合人民币121,272元)之间,具体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及美国已注册的专利执业人员的服务内容。已注册的专利执业人员及外国申请人应尽早筹划,确保在新规生效后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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